关于2009年度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凡已到结题时间、研究任务已完成、已通过中期检查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请予6月20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一式两份交科研设备处,以便结题。相关结题报告书到学院科研设备处网页“文件下载”处下载。 200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