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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选拔院级专业带头人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8 来源:教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培育和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人才梯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师德师风。专业带头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2、学历及职称。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满五年以上。

3、业务素质。学术造诣较高,熟悉本专业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成果,在省内同类院校或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是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领军人物;教学效果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中深受好评,成绩突出;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主持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改方案的制定。

4、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强,有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为“双师型”教师;在本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在行业内具有广泛联系,受聘担任相关企业技术顾问或技术指导,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显著。

5、科研及创新能力。教学改革和科研成绩显著,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主编或参编过本专业主干课程教材(正式出版)。

二、选拔与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按规定的时间交到院系(部)。

2、二级院系初评。院系组织申报者所属专业教师进行初评,将确定的专业带头人的推荐人选材料报教务处。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院系(部)推荐的专业带头人进行评选。专业带头人申报者在评选会上对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业绩陈述、专业建设的设想陈述和答辩。校学术委员会依据选拨原则和条件及答辩情况确定人选。

4、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校学术委员会将确定的人选及相关佐证材料、答辩纪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在全校公示。公示合格后,正式聘任为“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专业建设

1、协助二级学院院长(或系主任)制订专业建设规划。

2、负责本专业的人才市场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出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设意见。任期内牵头组织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牵头组织完成本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制定。

3、适时提供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决策性参考意见或实施方案。

4、参与本专业招生、就业的调查工作,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向院系提出本专业招生、就业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二)课程建设及科研工作

1、定期组织专业教育教学课题立项申报和研究活动,并适时报告成果或向上申报成果评鉴。任期内要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改课题。

2、至少完成1本专业校本教材、实训指导书或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实践教学考核标准和办法。

4、深入师生当中调研,每个学期组织召开1次有针对性、代表性的专业教学座谈会,听取意见,做好教改。

(三)教师团队建设

1、专业带头人为本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在专业建设上协助他的工作,并负责本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

2、指导本专业1~3名青年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

3、监控本专业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四)验收条件

必备条件:

1、每年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校内普查为100%,省教育厅抽查为90%以上;

2、每年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校内普查为100%,省教育厅抽查为90%以上;

可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1-3年带领本专业骨干教师打造成省级一流特色示范专业或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2、通过1-3年的努力打造省内一流教学团队,团队内教师参加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等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1个以上。

3、通过1-3年的努力打造省内一流教学团队,团队内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竞赛等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1个以上。

 

四、专业带头人权利

1、学校支持专业带头人申报教学研究项目,资助其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培训、进修。

2、专业带头人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机会。

3、校级专业带头人为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的必备条件。

4、专业带头人的工作报酬,除按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外,每年给予1万元的专业带头人补贴。

五、专业带头人管理与考核

1、专业带头人每3年选拔一次,任期3年。

2、专业带头人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负责选拔与考核,二级院系负责日常业务管理。专业带头人在二级院系领导下,全面主持本专业内涵建设工作。专业带头人应经常向所在院系汇报专业建设情况,以取得工作上的指导与支持。

3、学校按照工作职责对专业带头人进行考评,专业带头人必须在每年末向学校提交当年度履行职责的书面报告,学校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及专业建设评估。

三年建设期满后,进行合格性考核。专业带头人合格性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标准:每项工作职责均保质、保量完成,支撑材料为原始材料,真实可靠。不合格标准: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的2个必备条件没有全部合格,3个可选条件全部不合格。

4、学校对专业带头人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三年建设期满后,根据考核是否合格决定任免。

5、专业带头人补贴采取分年度发放,第一年预发5000元;第二年预发5000元;第三年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发放余下的2000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带头人需要解聘,且不发放补贴。已经发放的按要求退还。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

 

申  报  表

 

 

 

申报者姓名:______________

 

申报者专业:______________

 

专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

 

所属院系:________________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学位

 

所在系(部)

 

现从教专业

 

职务及晋升时间

 

所学外语语种

及水平

 

业务

进修

情况

 

本专业领域主要获奖情况

 

一、近五年教学工作经历

起止

时间

本专业领域课程名称

完成教学班级

完成教学时数

完成情况

备注

 

 

 

 

 

 

二、近五年科研成果:

起止

时间

本专业领域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名称

工作内容

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完成情况(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性)

备注

 

 

 

 

 

 

 

 

 

 

 

 

 

 

 

 

 

 

 

 

三、近五年企业实践经历

起止

时间

行业、企业名称

实践岗位及内容

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实践业绩

备注

 

 

 

 

 

 

 

 

 

 

 

 

 

 

四、对本专业建设现状及发展分析:

(一)本专业建设的现状(含师生、教材、实训、成果、特色产学结合模式、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情况等)

 

 

 

 

 

 

 

 

 

 

 

 

 

 

 

 

 

 

 

 

 

 

 

(二)未来三年本专业建设的发展构想:(不少于1500字)

 

 

 

 

 

 

 

 

 

 

 

 

 

 

 

 

 

 

 

 

 

 

 

院系推荐意见:

 

 

 

系(部)主任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