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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实施方案(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0-10-21 来源:组织人事处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湘粤赣省际区域优秀特色一流高职院,服务郴州“两城”建设为统领,以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鼓励教师到企业实践学习,更新专业行业理念,掌握最新技术信息,提升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并充分利用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为企业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前沿性、适应性、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1、系部计划、学院统筹的原则;
2、全面推进,突出前瞻的原则;
3、立足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
4、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
5、恪守本职,服务中心的原则。
根据以上原则,教师到企业实践,应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岗位,并围绕教学实际问题进行实践活动,实践领域与各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专业团队建设对接。各系部统筹安排,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前提下,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计划、分步骤地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既要考虑近期目标,又要兼顾长远规划,尤其要突出具有前瞻战略意义上的专业中骨干师资的培养。长期在社会兼职的教师要合理安排本职工作,积极主动的承担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方式方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包括以下方法:
(一)到企业专业岗位挂职实践的。
1、脱产实践:停止学院的全部工作,全职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顶岗工作,时间为一至六个月。
2、半脱产实践:承担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量(不超过8节),每周有一段时间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顶岗工作(或视企业提供的岗位工作性质确定时间),时间总跨度不超过一年。
2、假期实践:利用寒暑假在企业进行专业技能顶岗工作一至两个月。
(二)与行业企业人员一起管理和指导学生在企业的实习的,一般采取全脱产和半脱产方式进行。
(三)其它形式的企业实践活动。
1、长期(一年以上)在企业行业社会兼职或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指导的;
2、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研究的;
3、承担行业企业委托项目研究和实施的。
四、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待遇:
(一)到企业专业岗位挂职实践
1、脱产实践:按同级行政人员标准计算津贴,即参照年终目标管理奖中行政人员和各级职称人员津贴系数的比照办法执行相应的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
2、半脱产实践:按行政兼课人员标准计算津贴,其参照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部分按脱产实践参照办法的下一档次标准执行。
3、假期实践:根据寒暑假加班补贴标准20元/天,按实际天数计算(不含双休日)。
(二)与行业企业人员一起管理和指导学生在企业的实习的,按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三)其它形式的企业实践活动,按其个人与企业合作协议执行。
以上津贴发放,与在岗教师一起在系部年度统筹经费中支出;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考核组意见,扣减或扣除其津贴。
四、管理程序
1、系(部)年初作出计划,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并报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
2、教师申请,系部拟定具体岗位考核方案,并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一式四份,分别存系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教师个人各执一份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3、企业实践教师与企业签订协议。
4、企业实践教师教师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手册》基本信息,并将《实践手册》带往企业,以备企业记载实践情况。
5、教务处、督导室、系部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督查教师企业实践情况,并作好记录。
6、企业实践教师写出实践报告,填写在《实践手册》中第5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报告”
五、考核方法
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和已拟定的具体岗位考核方案,综合中期检查情况和实践后企业意见,于实践结束后负责实施初步考核,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教务处和督导室给予业务指导和督促,学院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考核结果。对在企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学校另视情况给予奖励。
附: 
 
                                                                                       二0一0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