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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2年郴州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10-21 来源:组织人事处
根据《2009-2012年湖南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结合郴州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组织功能为重点,以落实党建责任制为保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郴州“两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全市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更加广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功能明显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层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使更多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强”(引领发展能力强、构建和谐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党组织成为引领发展、构建和谐、服务群众的坚强领导核心,能够率领农民群众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普遍提高,整体功能明显增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结构合理。村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改善,文化层次得到提升,每村有一名30岁左右的干部、一名女干部,并按1:1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0岁以下班子成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党员教育管理明显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运行,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4.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扎实有效推进,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社会稳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形成一批有影响和带动作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10万元的村占60%以上,超过10万元的村占10%以上。6.工作运转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1.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初步形成。2.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素质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支以35-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为主体的精干高效、熟悉社会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3.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取得明显成效。社区组织活动阵地、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基本覆盖社区,财政拨付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有所增加,党员服务站点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健全,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1.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达到“四好”(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要求。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得到落实,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有制度和程序保障,工作运行规范。3.改制和停产、关闭、破产、困难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有新的改进和加强。4.党建推动企业发展、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更加明显。
(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1.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其他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通过联建或创造条件建等多种途径努力实现全面覆盖。2.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影响力不断扩大,党建工作受到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业主支持。3.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有一支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的党务工作者队伍。4.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有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5.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机制。6.开展党建工作的经费、活动阵地和活动时间有保障。各级财政每年根据财力状况,将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统筹列入部门预算。
(五)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1.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以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为依托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2.党建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重点抓好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党建工作。3.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党建工作制度,形成一套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4.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培养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反映好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5.开展党建工作的经费、活动阵地和活动时间有保障。
(六)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领域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工作有新进步,党组织工作规范化运行,创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成效明显。高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系(院)党组织与基层党支部建设明显加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医院党组织进一步健全,有效参与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作用。科研院所党组织进一步健全,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三、方法措施
2009-2012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郴发〔2009〕10号),广泛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经验,率先突破基层党建工作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每年确定一个党建工作主题。2009年为“组织建设年”,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重点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2010年为“阵地建设年”,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重点,统筹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问题;2011年为“班子建设年”,结合乡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2012年为“制度建设年”,巩固和扩大“郴资桂党建示范长廊”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进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1.开展经常性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党内主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抓好大规模培训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制定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整合利用各级党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等培训资源,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员干部培训网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一级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常规培训和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培训;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着重抓好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培训。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党委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用3-5年时间,对全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轮训一遍。
(二)强化激励保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市、县市区机关优秀干部和乡镇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抠学历,不卡年龄。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规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任期管理,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提拔使用。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经过乡镇工作锻炼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建立定期选拔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到市直机关单位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
2.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拓宽村党支部书记来源,注重从现任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加大从县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第一支书的力度。鼓励本地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择优选拔党组织书记。切实抓好后备人才培养,着力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老化的问题。注重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按照定职责目标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统筹提高村委会主任和核定职数的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好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强化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述职与民主评议制、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
3.统筹抓好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的具体途径和办法。突出抓好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两新”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特别是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创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做好机关党组织书记选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水平。加强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医院选人用人制度,优化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
(三)整合组织资源,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
1.建立城乡统筹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体系。在按照以地域和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行业、产业、协会和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设置党组织的模式,在不同层面和群体中及时有效地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分布广泛、完善严密、坚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的形式。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要求,积极探索“区域党建”新模式,推进区域内各类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在社会组织单元上、建在流动群体的党员中,使党组织覆盖到小区、商贸区、商务楼宇、集贸市场以及产业链条。加快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建设,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与街道社区、乡村、园区、国有(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相衔接,确保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及时建立党组织。
2.健全城乡合作的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体系。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实现形式,推动城乡党建资源双向流动,特别是引导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深化拓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推进构建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新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携手合作,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维权保障等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实际问题,切实发挥返乡农民工党员的作用。
3.构建城乡共享的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形成全面覆盖、资源共享的党员服务体系。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帮扶基金。依托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和远程教育站点,建立为党员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阵地,提供就业、培训、维权和参加活动等服务,构建城乡党组织信息互动、党内服务与社会服务融为一体的工作平台。组建数量宏大、种类齐全、组织有力的党员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便民惠民公益服务活动。
(四)创新活动载体,努力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三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做到“五带头”(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活动范围,把“三级联创”活动延伸到街道、社区、企业和“两新”组织。探索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把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双培双带、志愿服务等纳入创先争优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市委每两年进行一次党内表彰,形成制度。
2.推进“郴资桂党建示范长廊”建设。立足全市“4+2”、“6+5”区域发展格局,与郴资桂新农村建设示范长廊统筹布局,与郴州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考虑,用3年左右时间,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沿线及其他地区的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科研院所、新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单位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党组织,采取领导重点联系、工作重点指导、政策重点扶持等办法进行规范化建设,连点成线、连线成面,打造基层党建的样板工程,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
(五)坚持制度创新,有序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1.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制定《郴州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办法》,合理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健全党务公开的程序,创新和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在农村和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评议制度,对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办理,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改革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完善组织提名候选人与党员、代表提名候选人相结合的制度,探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的做法。逐步推广运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办法,扩大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无提名候选人直接选举”范围。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行候选人自我介绍,提供候选人展示才能、表达意愿的平台,增进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构建村(社区)“三位一体”运行模式,提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村经济组织(社区社会事务服务站)主要负责人一人兼任、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3.完善基层党代表大会制度。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成立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继续做好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代表联络制度、提案制度等,保证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4.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组织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党员或党员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市委每年专门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和市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考评制度,市委每年听取一次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县市区委每年听取一次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述职,述职要当场评议,上级组织部门要派人指导。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联系点建立在党建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起好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各级财政将党建工作经费统筹列入有关责任单位的部门预算,各级党费重点向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确保基层党组织有必要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加大各级财政对村一级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成村级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和文化共享平台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稳步推进乡镇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小食堂、小澡堂、小厕所、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三)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引入统计调查方法,建立基层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测评体系,将上级党组织评价与基层党员、群众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党内评价与党外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增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绩权重。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要配备专门的工作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员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组织建设有机构专管,有人员专抓。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分步实施。市委组织部要结合年度工作,检查各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