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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党总支部、院系、部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中国七十华诞第三十五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牵头部门(机构)

1.十佳教师(牵头部门:教务处)

2.十佳辅导员(班主任)(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3.十佳服务工作者(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二、评选范围

“十佳教师”、“十佳辅导员(班主任)”、“十佳服务工作者”在本校编内外聘任(含派遣)的教职工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师德师风方面: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3.年度考核:截止目前的最低评选年限内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十佳教师

1)系本校编内或“三同”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本校教龄的一线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2)近2年在本专业内主持讲授过至少1门课程,年均教学课时不低于相应职称工作量。

3)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具备“双师”素养,教学实绩突出,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

4)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最新动态。近3年,至少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专业论文1篇;或参与校级(含)以上课题1项;或参编教材1部;或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以上二等以上奖励;或者个人参加市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者主持专业或课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十佳辅导员(班主任)

1)连续在本校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不低于3年。

2)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

3.十佳服务工作者

1)连续在本校工作不低于3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不计名利,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情服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以上各项评选条件中要求的年限均从9月1日起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或十佳辅导员(班主任):

1.在政治意识不强,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当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

4.师德师风差或严重违纪违规的。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9月6日上午12:00前完成)

“十佳教师”、“十佳辅导员(班主任)”、“十佳服务工作者”由党总支部负责组织推荐,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机关、老龄党总支部则为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师节推优审批表》。

(二)牵头部门初审(9月6日下午5:00前完成)

各牵头部门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审,重点审核推荐对象是否符合推荐条件,不符合推荐条件的直接否决,由牵头部门直接综合推荐予以递补。牵头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选推荐对象表格报组织人事处汇总。

(三)校党委会研究(9月9日上午完成)

(四)公示

(五)教师节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要将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充分依靠广大师生进行民主推荐、公开评议、公平竞争,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推荐要注重向学校评建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一线人员倾斜,不能搞平衡或轮流坐庄。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推荐和评选,严格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

 

附件:1.2019年教师节先优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表

      2.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师节推优审批表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