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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风整顿的六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27 来源:团委

 

 

   为进一步整顿我院学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学院学风的大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对我院学风整顿作出以下六条规定,凡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者,一律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一、聚众打架斗殴的为首人员。

二、夜不归宿或留宿异性。

三、翻爬门窗、栏杆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四、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五、偷盗、敲诈、恶意损毁公私财物或吸食违禁物品。

六、一学期内,经补考后,仍有四门和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本规定自2014年上期开始执行。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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