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教育系统团工委,各市直学校:
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和宣传我市少先队员、中学生、高职高专生、中职中专生、少先队辅导员以及关心重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学校校长等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共青团、少先队自身建设,增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2012年度郴州市优秀“支持共青团工作校长”、“支持少先队工作校长”、“少先队辅导员”,“高职高专生”、“中职中专生”,“中学生”和“四好少年”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学生的评选从班级、年级、学校、县市区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选拔。要向全体学生传达文件精神,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民主推荐,综合平衡,优中选优,产生候选人名单(原则上推荐人应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在校内该候选人所在年级进行投票选举并公示。
2、少先队干部和校长的评选由各县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在本地进行初评,择优向市里推荐,并在相关学校和本地进行公示。
3、基层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各县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负责。候选人经基层初评和推荐上报市里,再由评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最终评定。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支持共青团工作校长”、“ 优秀支持少先队工作校长”
关心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发展,认真完成各级共青团、教育局、少工委交办的工作,为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干部的培训、培养提供便利条件。本人近3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论文。担任校长不少于1年;如推选副校长,任副校长不得少于三年,原则上应兼任德育工作。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获县级优秀或被评为市级“五四红旗团委”,或者学校被评为省级“优秀少先队集体”。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凡经正式聘请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并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学校少先队工作成绩显著,队组织健全,队阵地完善,充分发挥队报队刊作用,深入开展“四好少年”、“三热爱”主题队会、“雏鹰争章”、“少儿才艺大赛”等品牌活动,创新队工作方式和活动,认真完成各级共青团、教育局、少工委交办的工作,学校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获县级优秀,并被评为省级“优秀少先队集体”。
(三)“优秀高职高专生”、“ 优秀中职中专生”、“优秀中学生”
在校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成人高校、中职中专、普通中学(初中、高中)、职业中学的学生。热爱团的组织,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在团员中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作用,能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三热爱”主题团日、学生社团等团的活动,事迹突出,个人原则上荣获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四)“优秀四好少年”
在校的少先队员,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优秀少先队员。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三热爱”、“少儿才艺大赛”、雏鹰争章等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个人原则上荣获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依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基层、农村,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典型,积极组织推荐。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本着对少先队、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对推荐对象的考察、审核工作,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详实的事迹材料,确保推荐质量,保证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2、严格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①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申报指标详见《评选名额分配表》;②各地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表上;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一式两份),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两份),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正文用3号仿宋体,正文由本人签字,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县市区团、队组织与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③上述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保存,电子版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于
3、评选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723,传真:2871746,共青团郴州市委地址:郴州市苏仙北路18号(市委大院综合办公楼四楼),工作QQ群:108588936。
附件:
1、郴州市“优秀支持共青团工作校长”( “优秀支持少先队工作校长”)推荐表
2、郴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3、郴州市“优秀高职高专生”(“优秀中职中专生” 、“优秀中学生”)推荐表
4、郴州市 “优秀四好少年”推荐表、
5、评选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 郴州市教育局
少先队郴州市工作委员会 郴州市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