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团委、少工委:
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省广大团员、少先队员中组织开展“希望工程一元捐”大型公益助学活动。现将《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实施方案
共青团湖南省委 少先队湖南省工作委员会
附件:
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
希望工程是由团中央发起的旨在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和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改善基础办学条件的一项青少年公益事业。自1989年实施以来,希望工程已经成为全国公益领域最知名的公益品牌和共青团系统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工作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希望工程所面临的社会资源竞争和公益品牌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广泛地汇聚公益力量,筹集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帮助和改善青年民生,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从2012年起,于每年年初在全省实施“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借助团的组织优势,动员全省广大团员、少先队员通过“微捐赠”的方式汇集资金,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倡导“微公益”的理念,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公益”、“人人公益”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目标
力争三年筹集“希望工程特别助学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不低于7000人次,其中2012年力争完成筹资不低于30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不低于2000人次。同时,将活动打造成湖南共青团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新品牌。
三、活动内容
以市州团委和少工委为主体,按照自愿的原则,广泛动员区域内的城市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参与一元捐活动(困难团员和少先队员除外)。捐赠标准为一元钱每人,多捐不限。资金汇集后,以市州为单位全额上缴至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希望工程特别助学基金”。
四、资助原则
基金总额的70%将用于当年安排实施希望工程学生资助项目,2012年的资助重点为困难高中生群体;基金总额的30%留存湖南青基会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灾助学活动。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动员:每年年初,由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少工委联合下发“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通知至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对活动作出统一部署。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将活动参照部署至各县区团委、少工委。
2、集中劝募:原则上每年3月作为“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的集中劝募月,2012年确定
3、资金汇缴:集中劝募结束后,各市州团委、少工委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区域内募集的捐款进行汇集,并及时、足额地上缴至湖南青基会,由湖南青基会统一管理。2012年资金上缴的截止时间为
4、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4月为项目申报月。当年的学生资助项目,由各市州团委按照区域内筹集资金总额的70%制定资助计划并上报资助申请;若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则由各市州依照灾情提出救灾助学项目申请。资助申请和资助标准,请严格按照《湖南希望工程实施管理指南》的规定执行。
5、资助安排:每年5月,湖南青基会将集中审核各地上报的资助计划,资助计划一经核准,各地团委必须在其官网上对资助计划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湖南青基会将于6月集中拨付助学资金;救灾助学的项目资金,依照灾情情况及时审核下拨。
六、活动要求
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的提出是经全省希望工程工作座谈会的充分论证和团省委党组的认真研究决定的,各市州团委、少工委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活动开展的好坏,事关湖南共青团服务和改善青年民生的力度和举措,也事关希望工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积极克服畏难情绪,大胆推进工作。
2、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在收到文件通知之后,要认真制定本地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并在
3、要严格要求、不打折扣。“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全省共青团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还将同时与湖南青基会的年度资助项目安排相挂钩。各市州团委、少工委在集中劝募的组织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汇缴劝募资金。各级团组织和少工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截存、挪用和滞缴资金,要做到应缴尽缴,不打折扣。
4、要阳光透明、规范管理。各市州团委要认真做好资助申请和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资助计划上报核准后,一定要及时在官网上公示资助信息,要让活动的资助安排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笔资助款项都能准确及时的送达到受益人手中,并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2012年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