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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高校 6 起基建后勤领域 “以学谋私”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07 来源:全省高校“以学谋私”问题 2023 年 7 月 5 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省高校 6 起基建后勤领域“以学谋私”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强化教育警示,现对近年来查处的全省高校6 起基建后勤领域“以学谋私”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彭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03 年至 2020 年,彭元利用担任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彭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 年 11 月,彭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黄惠勇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建设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1 年至 2017 年,黄惠勇利用担任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增加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和入股他人企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2000 余万元。黄惠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 年 1 月,黄惠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 年 3 月,黄惠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50 万元。
3. 湖南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谭元生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04 年至 2017年,谭元生利用担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谭元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 年 12月,谭元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0 年 6 月,谭元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 100 万元。
4.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处原处长张野在融资业务合作、项目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张野在任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搬迁扩建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对外融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融资包装、合同审核、加快款项拨付进度以及促成融资业务合作等事项提供帮助,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张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 年 2 月,张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原科长程方军违规收取使用学校房租等问题。2014 年至 2019 年程方军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后勤处房屋管理科科长、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收取学校从事门面、食堂档口经营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及其他人员的房租并据为己有。2020 年 12 月,程方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 怀化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原书记谭红违规使用学校体育场地为个人谋私利等问题。2013 年至 2018 年谭红利用担任怀化学院体育系(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利用学校场地对外承接体育赛事、利用大学生创— 3 —新创业平台等学校公共资源成立公司承揽业务等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个人利益,其中谭红个人违规获利 13.6万元。2019 年 1 月,谭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 6 起案件,有的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基建工程等项目招投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转让土地使用权打招呼、提供帮助,借此获取大额回报;有的是通过挂靠他人公司等方式承揽由自己分管的工程项目,利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借鸡下蛋”、损公肥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是党员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予取予求的“提款机” ,利用分管公有周转住房、食堂、商铺的职务之便,长期违规收取使用他人和公有的财物。全省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对照高校“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始终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
全省高校党委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到“以学谋私”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校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坚决纠治违规插手干预基建工程项目、“关系采购”和损公肥私等突出问题,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正风肃纪。
全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发扬斗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紧盯高校招生考试、基建后勤、科研管理、办企办学、选人用人、师德师风、“四风”问题和附属医院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从严监督执纪。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对“以学谋私”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 ,对新的问题线索做到应查尽查、快查快结,对长期积压未办结的重点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作风严起来、让监督硬起来,为全省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