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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这些纪律“红线”不可碰

关于强化党员干部作风纪律要求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来源:林邑清风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要求,严查“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市纪委市监委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提出作风纪律警示提醒“十个严禁”:

1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2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3

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5

严禁公车私用;

6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

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

8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9

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将严守“两节”作风纪律要求与巩固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相结合,做好纪律要求的传达落实,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要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从严精准查处“四风”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农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力量开展明察暗访,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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