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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计划财务处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实验室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1]00165号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21-058-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实验室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1]00165号

3、采购项目编号:XYTC-郴-2021-058-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1090806.00元

6、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090806.00元

7、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代理费最高限价(元)

1

货物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批

1090806.00 

15900.00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

9、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或部分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11122日至202111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一套)到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079: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2079: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人: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169205863

    址:  郴州市郴州大道

七、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肖先生

    话:17708403810  0735-2862088

    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