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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住宿费退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计财处

    根据《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学生住宿时间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春季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根据学校实际,毕业生未收取本期住宿费,退费范围为2016-2019级五年制学生和2018-2019级三年制学生。因已是假期,新学年缴费在即,对已缴纳住宿费学生不做实际退费处理,用于冲抵2020学年度学杂费。

计财处   

2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