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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7

    2014年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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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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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学院QQ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规范QQ交流群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近期召开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z2013�{3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我院QQ群交流平台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创建的QQ群,只作为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及其他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不得作为论坛、评论、辩论之地;
        二、各部门创建QQ群必须上报院办备案并明确专人管理。群创建部门为该QQ群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该群的舆论导向工作,发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学院党政领导阅处,防止矛盾激化等情况发生;
        三、QQ群成员必须为学院师生,所有成员必须使用真实姓名申请,经群管理员批准后以实名加入。QQ群管理员不得将群密码借于他人使用,及时更新师生信息,定期清理群成员;
        四、严禁在QQ群内发布破坏单位团结,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信息及言论,对学院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应通过合法渠道(如:分工会、各种会议、书记或院长信箱、当面汇报、投诉、举报等)提交,不得在QQ群内讨论;
        五、QQ群等同于公共场所,网上发言,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交流中有分歧的应当面交流,讲究方式方法;  
        六、QQ群只作为学院师生员工作学习间的辅助交流工具,官方信息以学院行政办公系统和学院网站发布为准。
        七、严格遵守互联网及信息化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网络表达和文明互动,共同建设文明诚信、安全有序的网络平台,使QQ群真正成为共建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