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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1

    2014年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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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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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风整顿的六条规定

       为进一步整顿我院学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学院学风的大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对我院学风整顿作出以下六条规定,凡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者,一律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一、聚众打架斗殴的为首人员。
    二、夜不归宿或留宿异性。
    三、翻爬门窗、栏杆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四、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五、偷盗、敲诈、恶意损毁公私财物或吸食违禁物品。
    六、一学期内,经补考后,仍有四门和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本规定自2014年上期开始执行。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