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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6

    2013年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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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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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 “七·一”庆祝和表彰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支部:
        今年是学院发展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是建设与发展大推进的一年。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2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庆祝“七·一”和表彰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结合学院基层组织分类定级的情况,各支部要在“七·一”期间,按照“一会四评”(即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要求,高质量地召开以“中国梦、职院梦、职业梦”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围绕省示范(骨干)高职院建设工作提建议、谈打算;围绕支部晋位升级工作找差距、抓整改,进一步改进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各总支应专项检查指导各支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评选和表彰先进的活动
        (一)评选条件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12―2013年在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和学院教学管理等中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按照学院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以2012年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依据,不再另行评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以2012年底廉政测评和各总支推荐情况为依据,由纪委提出建议名单。
        1、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①从事党务工作(担任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3年以上;
        ②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③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围绕学院的重点和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⑥起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了本职工作,组织和带领党员完成招生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在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2、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②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③诚心诚意为师生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学院和师生的利益;
        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⑤出色完成了本职工作,完成了招生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在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推荐名额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由党总支推荐,送人事处汇总后,报学院党委审批。评选推荐名额如下:
        总支 党员总数 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名额 优秀党员
       推荐名额
       行政党总支 134 3 14
        教务党总支 52 1 7
       学生党总支 32(新疆班12人) 1 4
       财金系党总支 12 1 1
       工业系党总支 12 1 1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10 1 1
        计算机系党总支 12 1 1
        机械系党总支 14 1 1
        旅游系党总支 12 1 1
        建工系党总支 10 1 1
        其他 4 ―― ――
        合计 304 12 32
        (三)时间要求
        各党总支要于6月14日前将评选结果、《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审批表》交组织人事处汇总。
        (四)奖励办法
        经党委审批后,在学院庆“七·一”表彰大会上颁发证书及奖金400元。
        三、组织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
        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群众路线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各党总支拟定本总支活动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四、发展新党员
        各党总支在前期教育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确定拟发展对象,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发展一批新党员。新发展的党员于“七·一”庆祝大会上宣誓。          
                           

    中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