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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5

    2012年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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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系部、处室:
        现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治理经验,积极巩固治理成果,紧密联系学院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全面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促进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面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问题的原因的基础上,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各项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健全预防机制、严守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财务人员和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增强收费行为当事人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建防范“小金库”的自律机制,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二)健全管理制度
        1、严格预算编制。学院各部门的收支都应由计财处编制预算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各部门的预算收支管理必须严格按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执行。各部门申报编制的预算应全面反映收支内容,不得隐瞒、肢解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各部门的收入都应进入计财处统一管理,不得以办班、办证等名义对外由部门收费开支。
        2、从严支出管理。各部门支出应严格执行财务开支标准,支出必须按照预算和规定的审核程序办理。严防多头支出和无计划开支;财务部门对项目支出在建立项目管理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应实行跟踪管理,进行事中监控和事后核查。项目支出凡达到招投标条件的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凡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应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再采购。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编造虚假业务事项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进行账外循环,逃避监管。
        3、依法建账核算。财务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册。会计人员应定期将会计账册与会计凭证、实物进行核对,保证内容真实完整。会计账册应按法规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置。除工会、党、团费的收支按章程独立核算外,其他部门的收支都应集中到计财处核算和管理。
        4、加强结算审核。各部门所有结算事项必须经过财会人员的审核和经办、证明人员的签证。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退回,抵制无效的应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单笔资金支付和结算凡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个人办理公务应优先使用公务银行卡结算。任何部门不得私设银行账户,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开设储蓄账户或个人信用卡,私存私放。
        5、规范票据使用。要严格把好收费票据使用关,严禁使用非法票据对外收费。票据使用应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开票的总金额与缴存市非税收入专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相同。财务部门应每月进行核对。
        6、严格资产管理。要规范资产管理和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每年清查不少于一次,资产增减要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凡购置、接受或实际使用的资产,不纳入学院账簿核算管理的,一律按私设“小金库”处理。对资产的处置实行审批制度,凡资产发生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废、报损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三)健全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要把查处私设“小金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凡利用学院资源所发生的收入都应进入学院财务核算管理,未进入的作为“小金库”查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计财、审计的作用,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有收费行为的部门,强化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完善信息公开。一是推行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学院年度预决算向教代会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学院大额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制度。二是推行收费公开。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和“统一收费与分户核算”办法,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面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厉查处群众举报案件。三是推行采购公开。严格落实采购工作的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四公开”制度。
        (四)健全惩治制度
        1、鼓励信访举报。积极畅通“小金库”信访举报渠道,在学院纪委、计财处设立防治“小金库”举报电话、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对于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收缴入库的“小金库”金额,给予奖励。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严肃案件查处。将查处“小金库”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从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干部考核、组织考察、财务审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进行专项检查。一经查实设立“小金库”问题,严肃依纪依法做出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学院决定成立建立健全“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支校衡任组长、副院长袁海林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审计室、计财处、总务处、实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纪委,主任由李林担任、副主任由薛良华担任,工作人员由邝芳芝、陆劲松、谢惠娟、贺敏等组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
    要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自觉把“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具体分工如下:
        1、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小金库”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并负责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工作。
        2、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人的组织处理工作。
        3、宣传部:主要负责做好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舆论宣传工作。
        4、计财处: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学院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制定和管理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档案,负责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工作。
        5、审计室:主要负责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违反财政法规的监督审计和处罚工作。
        6、总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基建维修、非教学设备设施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
        7、实训中心:主要负责对教学设备设施的小额采购和办理政府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私分“小金库”资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对私设“小金库”的部门,责令其改正,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性质情节严重的,依据《中纪委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