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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1

    2012年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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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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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文件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不能正常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前段时间在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中被查出长期不在岗在位,且没有及时处理和报告,个别干部律己不严、作风涣散、无视组织纪律,疏于管理、包庇纵容等问题,给干部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为坚决杜绝这种恶劣现象,严肃工作纪律,堵塞管理漏洞,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全市作风大整顿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对不在岗的教职员工的清理整治。
        一、清理的对象
        学院在编在册的公职人员中有下列六类情况之一的,必须清理:
        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2、弄虚作假长期休病假的;
        3、不符合有关规定脱产学习的(含未经学院批准离岗读研的);
        4、原按有关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未作任何处理的;
        5、单位机构及人事调整后,无正当理由不正常上班的;
        6、其它违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制度,长期不正常上班的。
        经学院同意并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人员,不列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整治步骤
        (一)摸底自查(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
        各系部、处室要迅速对照上述情况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过程中,要以请假手续等原始材料为依据,准确界定不在岗类型;未按规定履行任何手续不在岗的,视同旷工处理;虽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而未正常上班,但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列入清理范围。
        (二)集中整改(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
        各系部、处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并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属于第1类现象的,未达到辞退标准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立即通知返回上班;达到辞退标准的,由学院按《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2、属于第2类现象的,由组织人事处安排病休人员到指定的医院重新进行鉴定,作出是否符合病休条件以及病休时间的结论,不符合病休条件的立即通知返回上班;不符合病休条件又拒绝返回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退职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病退手续。
        3、属于第3类现象的,由所在系部、处室立即通知返回学院上班;拒绝返回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确因工作需要脱产学习的,需按规定由所在系部、处室报学院审批同意。
        4、属于第4、5类现象的,由组织人事处通知限期返回,并按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拒绝返回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
        5、属于第6类情况的,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汇总上报(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
        组织人事处要根据文件要求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郴州市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情况统计表》经学院审定后于4月3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室;科以下工作人员抄送市人社局。
        (四)督查处理
        加强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完善学院考勤管理制度,学院作风办、组织人事处年内将定期不定期对学院各系部、处室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考勤记录与实际在岗情况等。如考勤不真实、不规范、记录不全、甚至弄虚作假,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通报问责,并扣减相应的津贴和部门年度考核分。
        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作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是当前开展作风大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狠刹歪风,树立正气,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具有长远影响。各系部、处室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系部、处室要严格执行清理工作政策,及时上报清理表格及材料。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系部、处室,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系部、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完善管理机制。各系部、处室要以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一要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考勤,不得以工作忙、活动多为理由逃避考勤,失去监督,上自由班。二要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对于系部、处室出现的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纪检、组织人事处等。三要进一步整章建制,完善定岗定责和日常考核制度。要根据系部、处室工作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上岗干事,爱岗敬业,确保公职人员满负荷工作,力争超负荷奉献,锤炼出良好的作风。
        附:《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郴州职院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情况统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