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文件
  • 学院文件

    06/17

    2010年 17:03

    【 字体:

    来源:王晶 

    访问量:1

    • 打印
    • 纠错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院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在全院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在全院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

        为扎实做好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公开承诺工作,以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学校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创建湘粤赣省际区域一流高职院的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师生、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把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作出公开承诺。
        二、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要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各级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
        2、注重联系实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立足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围绕创建湘粤赣省际区域一流高职院,把做好公开承诺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学院正在开展的“三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3、注重承诺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师生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倾听师生呼声,及时反映师生意愿,主动关心师生疾苦,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着眼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注重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
        教师党员要突出强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做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先行者等方面开展承诺。
        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带头勤奋工作,无私贡献,廉洁行政,勇于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承诺。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
        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开展承诺。
        离退休教职工中的党员要围绕关心支持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充分发挥余热,努力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积极关心和帮助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开展承诺。
        学生党员要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念,永远跟党走;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投身社会实践,服务人民群众;发挥带动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调研走访。承诺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师生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找准问题和对策,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2、提出事项。每年年初,各级党组织结合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党委对各总支、各总支对支部、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广大师生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会议、党务校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公布,接受师生监督。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7月完成,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力求公开承诺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盲点。
        2、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
        3、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