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我院毕业生的质量与就业竞争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继续推行以证代考的毕业生技能考核制度(即“双证书”制度),借以全面提高我院毕业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及就业能力,即我院全日制学生在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确认技能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
我院现行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类别包括全国统一鉴定、日常鉴定、高新技术考试及行业鉴定等四大块,其中前三大块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个别行业鉴定(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导游员从业资格证等)由相关系部负责组织实施、鉴定所代表学院履行监管职责。
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我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郴州市唯一一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管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安排与信息(含鉴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培训安排、鉴定结果)将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中的【技能鉴定】栏目中挂网公布,方便考生查询。
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收费由学院按照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由学院计财处收费室收取(为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经物价部门批准,除申请享受国家鉴定补贴的,我院目前面向在校生的收费标准降为国家相应职业鉴定收费标准的80%)。
未尽事宜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解释,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地点设在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206室,办公电话:0735-2350917。
附件1: 2015年下学期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时间安排
附件2:各专业相对应专业技能证一览表
附件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社会考生用)
附件4: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在校班级用)
附件5:郴州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规定
附件6:“双证书”制度规定
附件7: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说明
附件8: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申报条件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