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本期教学进程安排,现将有关2009级三年制高职和中职学生本期期末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期末考试由各系部自行组织。请各系部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务安排报教务处备案(作为考务津贴发放依据)。
二、请各系部组织相关教师做好出试卷,试卷审核,考试组织、阅卷、登分、填写试卷分析表等工作。
三、请各系部于 11 月 20 日前将成绩册统一送交教务处存档,并于 11 月 20 日―11月25 日将期评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