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09/14

    2009年 15:20

    【 字体: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1

    • 打印
    • 纠错

    关于院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新校区值夜班的通知

     

        为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为师生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要求院领导带头,中层干部、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晚上在新校区轮流值班,并在新校区住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期间必须对校园秩序和总体情况进行巡查,遇到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值班院领导汇报,并果断处置。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生病、有事或公事外出必须要向当晚值班的院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班人员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从晚上7:00到第二天上午上班,晚上在新校区住宿,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能离开校园,不能关闭通讯工具,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值班不到岗,或到岗不尽责,出现责任事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系值班由各系自行安排,要求每晚必须有一名系领导和两名辅导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本系晚上巡查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学生处、院办备案;

        附:上次安排表作废,以此次为准。

    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三日

    院领导、中层干部值班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