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中小】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1
各系部、处室、各班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院定于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请各系部通知各班级,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及值班工作,并将系部值班人员名单报院办。
办公室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