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12/12

    2019年 09:22

    【 字体: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处

    访问量:1

    • 打印
    • 纠错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847(国标) 4373(湖南)

    第五条 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邮编:423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工作小组。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按抛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作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按志愿投档后,本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有效沟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院系

    名称

    专  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招 生 科 类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3

    4600

    文、理科、对口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3

    4600

    文、理科、对口

    工程造价

    540502

    3

    4600

    文、理科、对口

    财政经济学院

    会计

    630302

    3

    3500

    文、理科、对口

    财务管理

    630301

    3

    3500

    文、理科、对口

    审计

    630303

    3

    3500

    文、理科、对口

    现代装备制造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560309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3

    5060

    文、理科、对口

    模具设计与制造

    560113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数控技术

    560103

    3

    4600

    文、理科、对口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10101

    3

    4600

    文、理科、对口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

    4600

    文、理科、对口

    动漫制作技术

    610207

    3

    4600

    文、理科、对口

    软件与信息服务

    610206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40210

    3

    4600

    文、理科、对口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汽 车 工程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00209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汽车营销与服务

    630702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新能源汽车技术

    560707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旅游与公共服务管理系

    酒店管理

    640105

    3

    4600

    文、理科、对口

    酒店管理(西点制作与经营方向)

    640105

    3

    4600

    文、理科、对口

    旅游管理

    640101

    3

    4600

    文、理科、对口

    工商    管理系

    市场营销

    630701

    3

    3500

    文、理科、对口

    物流管理

    630903

    3

    3500

    文、理科、对口

    电子商务

    620405

    3

    3500

    文、理科、对口

     

    注:此收费标准2016年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5-2353313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51060  2353329  2353210  2350731  2322084(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www.czzy-edu.com           邮编:423000  

    本章程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