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日前,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社区开发一批适合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部分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并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给予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扶持对象: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省内普通高校湖南籍毕业生,户口档案已迁回湖南的、湖南生源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的2009届离校后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初审、县(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援助对象实名制登记.(李柯夫)
又讯 长沙市民政局昨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实施“创业挫折关怀行动”,对创业遇到严重挫折的低收入群体和大学生等创业失败人员予以优先救助。